记者从区住房保障中心获悉,我区2020年廉租房申请工作已经展开,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前往办理,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30日。 据了解,根据相关通知要求,本次廉租房保障方式为发放租赁补贴,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,低保户每人每月100元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:一、具有我区非农业户口且在我区实际居住;二、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40元;三、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,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、抚养和扶养关系。即日起,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前往户口所在地的乡镇、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。 【同期声 区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 杨俊枫: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,可以委托家庭成员带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、户口和复印件,以及婚姻证明,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低保证、残疾证,还有优抚证进行办理。】 本次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30号,初审、复审等环节将持续到八月份,届时,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,将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,发放租赁补贴。 【同期声 区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 杨俊枫:符合条件的申请人,我们将从申请之日开始补发租赁补贴。】 |